欢迎您来上海就业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其他频道 > 上海资讯 > 80后夫妻多次生养卖子求财 至亲骨肉成谋利工具
80后夫妻多次生养卖子求财 至亲骨肉成谋利工具
作者: 时间:2013/10/18 阅读:645次

  一对80后的上海小夫妻,将违规超生的婴儿卖于他人。今年6月,他们的行为被警方发现并查处。日前,杨浦区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滕某和张某二人提起公诉。

  是什么原因让这对年轻人忍心割舍下自己的亲生孩子,并以此为生?承办检察官经层层审查,还原了一段令人扼腕的生存真相。

  啃老夫妻不断生养

  滕某和张某都是80后,两人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双方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婚后都待业家中,靠两边父母的接济勉强度日。为 缓解家里的经济困难,丈夫滕某在网上做一些批发手机配件的小生意。不久,夫妻二人迎来了第一个孩子,男孩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不少快乐,但更多的却是物质条件上的负担。

  张某供述,由于身体原因,她无法通过安装避孕环等方式避孕。在生完头胎的第二年,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第二个新生命的到来,让这对贫困夫妻左右为难。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生养第二胎,张某和滕某左思右想,决定顺其自然,接受这个“意外”。从那以后,一家人虽生活拮据,但因为有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再加上双方父母的关心贴补,日子倒也过得和和睦睦。

  2013年,张某再次“意外”怀孕。这一次,他们依然没有选择放弃这个生命,而是怀着忐忑的心情挺着大肚子坚持到了最终的生产时刻。更令人惊讶的是,张某和丈夫因为害怕被举报超生罚款,竟冒着危险在家中自行生产,并由张某自己动手将孩子的脐带剪断。一个女婴凭着顽强的生命力呱呱坠地,健康地活了下来,然而,等待着这个小生命的并不是父母的细心呵护,而是躲避、隐藏,以及不可告人的阴谋。

  至亲骨肉成为谋利工具

  今年6月,杨浦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对夫妇,原因是有证据表明其在百度贴吧上发布了送养婴儿的信息,且得到网民回应。

  滕某和张某到案后供述:在发现第三次怀有身孕后,她并未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而是任其发展;由于贫乏的物质条件很难改变,他们又希望孩子将来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悉心的栽培,于是决定将他们送给家境较好,且并无子嗣的家庭予以抚养。

  在即将临盆时,张某通过网络上传此类信息,吸引需求者的注意,待意向明确后再转入QQ详谈。一旦达成初步协议,双方则约定地点会面。届时,张某会详细询问对方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背景。如果夫妻两人都基本感到满意,就一手交钱,一手交孩子,并承诺从此与婴儿再无瓜葛。

  是“买卖”还是“送养”

  张某和滕某辩称,他们“送”出孩子并不是为了获利,而是综合了各种客观原因后的无奈之举,其目的就是希望孩子们今后的生活、学习等成长环境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从未主动要求对方支付钱款,警方所查获的银行进账款项纯粹是对方以“营养费”、“辛苦费”为名目自愿做出的补偿。

  事实果真如张某、滕某二人所言吗?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又在哪里?检察官对张某数次怀孕并坚持生产的动机 产生了疑问:即便出于身体原因致使避孕失败,张某也完全有条件通过终止妊娠的方式避免造成更大的负担;在流产的医药费和将孩子养育成人的投入间,只要稍加权衡,就理应做出明智的选择。张某怀孕一次就生产一次的事实显然与通常思维背道而驰。

  检察官又通过询问其家属和邻居间接发觉,滕某夫妇存在故意隐瞒怀孕真相的行为。据滕某母亲透露,当大家觉察出张某的肚子渐渐隆起时,她谎称肚子里长了肿瘤,一旦生产完毕,她就以病后痊愈作为“掩护”。居委会干部发现张某的异样后,曾多次上门劝说其应当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终止妊娠时,张某也总是处处躲避,甚至跑回浦东的娘家掩人耳目。最后,检察官查验了张某发布的贴吧内容,发现张某几乎每一次都会将婴儿以“三万”、“五万”明码标价。更为确凿的是,检察官通过核对银行转账信息,确定收养孩子的当事人付款时间与交接时间为同一天,也就意味着用“交易”来定义案件性质比收养和补偿关系更加贴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或者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据此,承办检察官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来认定该案,既符合客观事实又严格适用了法律解释,完全遵循了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来源:文汇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