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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考核竟票选"后进员工" 弃权被罚款
作者:朱蒙雪 时间:2013/7/16 阅读:879次
    临近岁末,不少企业正忙着进行年终考评。在浦东新区博兴路上一家民营企业上班的白领忻女士(化名)却碰到一桩“礮事”——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年度先进员工”和“年度后进员工”。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忻女士和几位不愿将他人选为“后进员工”的同事,竟都被公司罚款“以儆效尤”。

记名选票:评“后进”不得自选

    据忻女士介绍,她所在的企业对员工管理向来比较专制,这在前几天的年终考评时达
到了极致。人力主管向每个员工分发了一张“记名选票”,规定每人评选三名“年度先进员工”和三名“年度后进员工”。

    “评‘先进’倒也罢了,没听说过还要评‘后进’的,这是什么年代的做派啊!”忻女士很快在“先进”一栏里填好三位同事的姓名,潇洒地在“后进”一栏里画了道“一笔勾销”的斜线。然而,她的“选票”很快被退回来,被告知“不得弃权”。无奈之下,忻女士只得在“后进”一栏里写上自己的名字。不料,这一回,人力主管亲自将“选票”退回给她,并在会议上表示“评‘后进员工’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要有抵触情绪”。慑于如此阵势,忻女士的几个同事不得不违心选出“后进员工”,而少数如忻女士般的“顽固派”则被公司罚款“以儆效尤”。

资深HR:考核须公正、客观

    “这家企业的做法欠考虑。”盛大车险人力资源总监屈辉如此评价道。她表示,企业对员工的考核应该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以事实为基础、让绩效来说话,仅让员工间互评“先进员工”、“后进员工”,显得过于随意。“可能企业指望更有效率地考核员工,但这种有违公正性、客观性的方式容易引起员工反感,反而事与愿违。”

    另据屈辉介绍,人力资源管理中,确有一种“360度考核法”,共分与被考核员工有联系的上级、同级、下级、服务的客户四组,每组至少选取6个人,四组人员根据对被考核人的了解来给出评价。这一考核法通常是无记名进行,且若对某一项评分较低,须在备注中写明原因。

社会学家:集体选择权的滥用

    “实在是太荒唐了!”知名社会学家、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直言不讳。他指出,企业没有权力强制员工通过选举来判定谁是所谓的“后进员工”,这是对集体选择权利的一种滥用,对于被众人票选出的“后进员工”而言,这是一场披着民主、合法外衣的“多数人的暴力”,现代企业管理中竟重萌这种苗头,十分值得警惕。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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