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关于做事与做人 做律师与做其他职业有很多不同。做法官只要能把案件审好就可以了,不必担心没有事情做,也不必担心工资会少,不用顾虑别人对你的看法;做老师更是,上课不迟到就不会有大碍。做法务也只是简单的工作而已,运用法律知识去处理案件。做律师自己要找活干,而且还要干好,更为关键的是干完一单还要找下一单,做完一件案件力求当事人、法官和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人都能高兴和满意。因此需要处理很多关系,跟很多人打交道,做很多别人可以不做的事情,其中的辛劳只有业内的人才知道。律师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因此律师除了必备坚实的法律功底以外,我认为还要具备以下几种能力:
(1)沟通能力。与不同的人沟通,这是律师职业首要的条件。需要谦虚,能多听少说,把握别人的心态,理解别人,要善于换位思考。案件对律师来说有大小之分,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是案件,对他来说绝对是大事,中国人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都是逼不得已才打官司的。平时多实践,尝试与不同的人沟通,逐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
(2)表达能力。有人误解,认为律师要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其实是需要一针见血、言简意赅。但必须表达清楚,语气合适,能吸引别人注意力,有说服力。刚出来的时候,湖南口音很重,而且表达力不强,有段时间早上起来读唐诗宋词,力求表达清楚;
(3)写作能力。写诉状和代理意见的时候需要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不求花哨,注意语气,力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平时注意练习。我至今为止,几乎每个案件开完庭以后都写代理词和辩护词,多花时间,仔细推敲用词,久而久之,自然会有提升。但实践中有很多律师很少写代理意见,认为案件简单,或许是认为自己已经在法庭上讲清楚了。但写代理词可以体现你的执业风格,直接向法官显示你的水平和能力,能增添对你的认可度,赢得尊重,也体现你对当事人的敬业和尊重;
(4)反应能力。反应能力直接来自开庭的锻炼,特别是刑事案件。公诉人一般都很有经验,而且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对抗性很强,从而经过开庭提升你的反应能力。
有很多新律师可能感觉到,自己在开庭前做了很多的准备,但开庭的程序和有限的时间还有节奏使自己措手不及,很多原来准备的内容没有表达出来,开完庭后后悔不已。其实这是正常的。只有经过实战的演练,你才会有所提高,并在辩论的同时修正你庭前准备的内容,使庭审达到最好的效果。当然,事前对案件和相关法规的熟悉是必需的前提。
(5)理解、分析判断能力。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分析案件是律师工作的重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千变万化,绝对不会完全雷同。这或许也是律师工作的一个吸引力所在。每天都遇到新的事务,新的人。新的案情。与原来的技术工作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你不需要把条文背下来,也无需告诉法官本案件适用哪一条,别人比你还专业呢。你要把法律的原则、适用对象、立法本意理解出来,用于不同的案件的案情中去,分析里面的法律关系,这就是办案的过程。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要不断吸收别人的经验教训,提炼自己的东西。就是别人常说的“悟性”。我觉得,除了有些人确实有天赋以外,实践是最好的老师。
随便说说,民事案件要比经济案件锻炼人。经济案件一般有合同为基础,有章可循。而民事案件除了案件经过以外,没有任何可分析的依据。这就需要你有较强的分析能力。楼上装修时洗楼板,漏水毁损了楼下住户的电脑。楼下住户起诉楼上业主,楼上业主说是楼板不好,把物业公司追加进去,物业说不关我的事情,应该追加开发商。。。,这里面涵盖了一系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关系,需要综合运用能力。所以,法官也认为民事案件是最难判的,力求调解。因此,我个人觉得,法学学子无论是本科还是小硕,有机会先做律师是比较好的选择,不行的话再去做法务,律师锻炼的机会比法务多一些。做了律师以后经过几年的锻炼,你会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诉讼经验,还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包括认识事务、分析事务等等的能力,再去别的公司做法务,是完全可以信任的。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在做了三年律师以后很快就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主管法务,两个月后做了副总。法律知识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民事、商事、刑事都是相互交织的,这是综合能力的体现。一毕业就做法务学到的知识很单一,当然也不会有做律师如此多的诉讼机会。
(6)协调能力。好的协调能力对办案很有帮助,特别是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还有在案件的前期过程中,如果你协调得当,可能会在尽早的时间内帮助客户和解,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取得信任。这是个抽象的概念,我认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密不可分。
(7)广泛的知识面。律师的知识应该不限于法律知识,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拥有。医疗、交通、财务、人力资源、金融等等方面的知识都有可能帮你承接、办理案件。同时,办理各类案件又拓宽了你的知识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辨证的。
总之,难以言尽,律师职业是个综合能力的结合。新人进入这行时务必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不要认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很好就一定可以胜出。同样的话语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客户听后的反应是不同的。还有,两个不同的律师站在同一个当事人的面前,不用说话,给当事人的印象也是不同的。底气、自信、亲和力、仪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效果。这样的效果在其他任何行业里都不需要。这就是律师行业的特殊性。
外界一般对律师都不以“新律师”、“老律师”加以称谓,我喜欢称谓“新律师”和“老律师。”外界包括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都习惯性区别地称“大律师”“小律师”。何为大?何为小?一般的判断标准是赚钱的多少,富有的程度。一年能赚100万以上的很多人就认为是大律师。各种评比,首先考虑的指标是业务收入。“富在深山有远亲”,同样适用在我们这个行业。我只认为律师只有新老之别,无大小之分。1000万标的的普通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与标的为1万元的合伙纠纷,后者需要花费律师更多精力和专业知识,但业务收入上前者是天,后者是地。这是国内的实际情况。
我认为,对办案过程来说,任何案件标的的大小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最需要法律服务的人是难以承受律师费的负担的。有钱的人可以花钱去选择专业的律师,大多数都是为了经济利益,律师用自己的心血为富有的当事人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或者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自己也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双赢的效果;穷人请律师往往是为了自身的养命钱、自由甚至是生命,案件的不利结果对自己的影响是摧毁性的,但往往请不起律师,请了律师所付的费用也是非常微薄。这就是目前的市场情况。
新律师和老律师也是相对而言,与年龄无关,与执业态度、年限、生活阅历,经验的积累、教训的总结等有一定关系。有一定的当事人希望找老一点的律师,认为年龄大一点的律师经验会丰富些,把请中医看病的理论用于对律师的选择中来。但中医千古难变,但法律是日新月异,需要不断地学习。一般律师一年办20个案件是比较适中了,如果你加班加点能用心办完40个案件,你就相当于成长了两年,工龄可以视为两年,尽管没有工龄工资。生活阅历同样来自于生活、工作的积累。多办案件、多花时间、多接触社会,你会积累更多的社会阅历。我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做技术工作,从小又生活在农村,几乎与世隔绝,不知道城市的生活是怎样的?出来执业的时候,见生人说话都红脸。去别的单位小心翼翼,不能理直气壮,以陌生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
这里所说的新律师,只是还没有入行、对这个行业还没有自己认识的新人,只要你进入了这个行业,有了自己对这个行业的理解,摆脱外界对这个行业的种种猜想和认识,有了自己的追求,你就不再是新律师。业务的开展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的信念、信心和态度。
做事情有的时候是直接与你做人的风格相结合的。我们这个行业几乎完全靠自律,也就是自己约束自己。在外行看来,律师一是有钱,而是有地位。但从业内的很多律师来看,律师之路很艰辛,艰辛得令人窒息。而真的赚了跟多钱的律师是很少发表言论的。我认为,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广大新人,尤其应该认识和对待这个问题。
主题相关文章阅读: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职业规划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法律服务市场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学历和学习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律师与助理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与法官的关系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理想与信念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机遇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律师事务所的选择标准 律师行业真经:关于业务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