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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保残疾人、最高可享受年人均9000元补助
作者: 时间:2013/7/16 阅读:705次
  鹿城籍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将可享受最高额度为年人均9000元的补助。昨日出台的《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明确了该区对于一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补助标准。

  据悉,该工程将根据残疾人的意愿,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3种方式。集中托养的对象由福利院、敬老院或专门的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实行托养。日间照料的对象由工疗站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照料其日间基本生活,夜间返回家中。居家安养对象则是由家人照料其饮食起居。补助标准分别为年人均9000元、年人均4500元和年人均不超过3750元。

  3种托(安)养方式在经费补助方面,根据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采取财政全额承担和家庭、财政各负担一半两种方式。对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补助经费由财政全额承担。

  鹿城区作为我省确定的21个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试点区(市、县)之一,将于今年下半年起,率先在我市启动这项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目标的民生工程。

  据了解,鹿城区目前有1070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托(安)养申请,而今年该项工程的受益者将有300名,明年将全面实现一级重度残疾人“应养尽养”。

来源:上海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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