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上海就业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职业指导 > 劳动法规 > 劳动部门明确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禁收抵押金
劳动部门明确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禁收抵押金
作者: 时间:2013/7/16 阅读:473次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黄静 通讯员 李帆) 昨日,记者从我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规范操作,不得收取抵押金、风险金。

会议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规范操作,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抵押金、风险金;合同期限、终止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都必须写进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完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合同鉴定。据了解,劳动合同签订范围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

据了解,我市劳动合同覆盖面目前很小,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11.5%。我市将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起劳动合同制度,今年要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80%。
来源:上海就业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