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上海就业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职业指导 > 劳动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7/16 阅读:471次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审判庭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受理。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八日法(研)复〔1986〕32号批复第一条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暂由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受理的规定予以废止。
来源:上海就业网
热门推荐